老旧小区“新解法”!就在“呦呦鹿鸣言和堂”→
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-07-03 17:02





物业费纠纷、顶层漏水、邻里种菜矛盾……这些老旧小区的治理难题,如今在东莞市清溪镇康怡花园有了新的“解法”。


2024年11月,东莞第三法院清溪法庭积极融入辖区党委领导下的多元解纷格局,联合辖区综治、司法、住建、公安、妇联等多方力量,在康怡花园设立了“呦呦鹿鸣言和堂”议事解纷中心(下简称“言和堂”)。这个开在居民楼下的“法治会客厅”,通过“党建引领+法治保障+居民自治”的治理模式,把业主们的烦心事化解在家门口。


01
拒交物业费引争议,法官释法明理


△ 调解员学习纠纷化解案例


住康怡花园顶层的黄女士,因房屋漏水修复难,与物业公司产生争议,拒绝缴纳物业费和楼栋维修基金,双方矛盾一触即发。


了解原委后,清溪法庭法官通过“言和堂”找到黄女士,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


“按时缴纳物业费是每一位业户的义务。业主认为房屋漏水源于房屋防水失效、顶层老化,可以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,申请维修。但不能仅以物业公司未尽修缮义务为由拒付物业费。”法官对黄女士说。


同时,对物业公司代表说道,“物业公司、业主委员会不能忽视业主的困难,理应及时排查处理顶层漏水的问题,考虑加建顶棚来解决。”


经过法官释法明理,黄女士主动缴纳了物业费、楼栋维修基金。物业公司也承诺妥善处理顶层漏水问题。


一场调解,让潜在的诉讼在小区内化解。


02


种菜引发邻里矛盾,“言和堂”里协商


言和堂”化解纠纷后,物业公司代表、业主代表共同清理公用平台


类似的纠纷,“言和堂”处理了不止一起。


物业公司蔡经理分享一起业主在公用平台种菜引发滋生蚊虫、侵扰周边住户的纠纷处置过程。


“住户们到‘言和堂’投诉后,我们联系社区法官和驻点律师,他们结合相邻权的法律规定,告知公用平台的权属及侵权责任认定。我们再向业主对比种菜与赔偿的成本。最终,种菜业主同意物业清理公用平台。”蔡经理说。


就地化解纠纷的同时,“言和堂”协作队伍通过派发《幸福小区 法治共建》案例册,进行以案释法,并协助康怡花园优化居民议事机制,指导完善物业财务公开和业主监督机制,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。


03


多方协作,“言和堂”让纠纷不出小区


△ “呦呦鹿鸣言和堂”议事解纷中心成立


康怡花园是清溪镇早期开发的小区,因前期物业公司管理缺位、基础设施陈旧,物业服务合同纠纷、邻里纠纷高发。在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,小区成立党支部,业主入股成立自管物业公司,共同推动老旧住宅小区升级改造。


为了打通业主之间、业主与物业的沟通壁垒,提升自管物业公司及业主的法治意识和自治能力,“言和堂”组建了“法官专业指导、党员靠前联络、物业管家一线摸排、驻点律师普法答疑、调解员现场调处”的协作队伍,为康怡花园住户搭建诉求反映、协商议事、纠纷调解、法律咨询、普法宣传于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。


当业主遇到纠纷时,小区支部党员与物业管家发挥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,收集诉求,排查问题,优化服务;社区法官加强调解指导,提供专业法律意见,必要时提前介入调处复杂纠纷,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,实现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有效衔接。


社区法官在“呦呦鹿鸣言和堂”议事解纷中心提供法律咨询


“言和堂”自成立至今,共排查民生问题230余件,30余起纠纷在诉前成功化解。


如今,康怡花园的业主们常说:“有纠纷,去‘言和堂’解决;有难事,到‘言和堂’商量。”



来源: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




审核:陈彩云

编校:王创辉 江楠 袁小燕

  • 关键词:言和,物业公司,纠纷,业主,呦呦,物业费,康怡花园,调解,言和堂,解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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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7-03 17:02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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